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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16:10 分享到:

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管理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浙江省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识别的定义。

二  报送内容

1.《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

2.《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

3.《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附件3)。

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与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内容有重合之处,重合部分不用再描述,但需在风险评估报告中注明重合部分。

三  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四  报送方式

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填写《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分别加盖公章,将纸质版+word电子版光盘通过信函邮寄或专人送达至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与技术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29号,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汽车数据报告”);或将报告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ta_sec.zjwxb@zj.gov.cn(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

联系方式:0571—81051900,data_sec.zjwxb@zj.gov.cn。

附件: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1.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2.风险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3.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

(来源:“网信浙江”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sUKTy0G0TJGjlxCVvSmyQ)